河北省唐山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300MW 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公示(第一次)
一、建设项目名称:河北省唐山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300MW 工程
二、工程简介:河北省唐山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300MW 工程位于唐山市京唐港与曹妃甸港之间乐亭县海域,规划占用海域面积约65km2,风场南北长约11.2km,东西长约7.8km,工程区水深约7-27m,规划总装机容量为300MW。初拟安装100台单机容量3000kW的风电机组,垂直主风向NE布置,场内各风电机由35kv海缆进行连接,在风机场北侧布置海上升压站,通过220kv海缆连接至登陆端,然后采用陆域架空线连接至陆上升压站。风场35kV 海缆总长约109.8km,连接海上升压站与陆上架空线路的220kV 海缆总长约12.9km,220kV 海缆登陆后至陆上风场220kV 升压站间线路路径长度约6.5km。项目总投资为576435.09万元,工程建设总工期为48个月。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根据唐山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场300MW 工程特性、区域特点,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如下:
1、工作程序
(1)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详细工程分析,汇总、分析各种数据和资料,组织公参,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依据现状调查和预测分析结果,给出综合评价结论,措施和建议。
2、主要内容
(1) 了解工程涉及区域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现状,区域环境功能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 分析预测、评价工程施工、运行阶段工程活动对评价区域环境造成的各种影响;
(3) 针对工程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促进工程涉及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 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明确各方的环境保护任务和职责,为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提供制度保证;
(5) 广泛征求和听取工程涉及区域公众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6)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从而为工程的方案论证和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海波
电 话:0311-85278037
环评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联系人:孙永根
电 话:0532-88965613
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5日